一、制度目的

1、为营造廉洁高效的工作氛围,加强公司廉政建设。

2、增强公司所有人员自律意识,规范行为作风。

二、监管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浙江安通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有工作人员。

三、职   责

 廉政问题是影响公司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由全公司员工共同操作和执行。

四、监管条例

1、公司员工在工作中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公司财物;不准损坏公司仪器设备、设施装备及其他任何价值物品。

2、公司员工不得索要或接受供货或协作方赠送的礼金、物品等贵重礼品。

3、所有供货和协作方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原则上予以拒绝,或需报公司批准。私自接受宴请作违纪处理。

4、公司员工对分管的工作,应按程序和要求办事,不得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和徇私舞弊,不准拉帮结派,搞“私人关系”、“人情关系”。

5、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私自联系相关业主,进行违规操作,收取私单佣金,严重损害公司利益。

6、严格按照公司规定进行资金支付,认真执行资金支付审批制度,严禁提前支付或故意延后支付,特殊情况需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7、公司员工不得将个人不满情绪带进工作而玩忽职守,给单位造成损失。

8、全体员工必须品行端正,遵守社会道德,不准组织、参与或支持各类腐败活动。

9、公司员工应当遵守国家和浙江省关于招商投资工作规则以及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五、实施与监督

1、鼓励社会人员和公司内部员工通过以下方式对违规行为进行投诉或举报:

(1)投诉电话:0571-89715321   0571-89715325

(2)投诉电子信箱:atrc@hzantong.com

2、财务部门在费用审核时发现问题按第一条的原则进行汇报处理。

3、发现问题先进行调查,并听取被投诉人员的陈述和申辩,收集有关证据,根据调查结果按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4、凡违反公司廉洁管理制度相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极坏的,除追缴相关款物及赔偿公司损失外,将根据情节严重进行相应处罚,直至开除处理,并保留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利。